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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场建设要求和奶牛场的防疫措施

发布时间: 2020-06-17 10:05
一、牛场建设要求

1. 牛场不建在人口稠密、交通要道及兽医站附近。

2. 牛舍建筑必须具有良好的光照、通风及防暑降温条件,每幢牛舍间的距离应保持在20米以上。

3. 粪池、隔离病牛舍、兽医室等应建在场内下风处。设计上应考虑到便于运出污物、易于消毒等。

4. 奶牛场或生产区入口处,应设消毒池及消毒室。

5. 场内牛奶、饲料及粪便应分道运输。

6. 奶牛场如用地下水,必须对水质进行检验,水质达标才能使用。

二、防疫措施

1. 奶牛场或生产区入口处消毒池内,每天应保持有消毒液,消毒室内应装紫外灯。

2. 非本场人员未经场长或技术员同意,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。外人进入必须先更换工作服、帽和胶鞋。经消毒池和消毒室消毒,杀菌后方可进入。

3. 每天应清理牛舍、运动场及周围地区的牛粪及其他污物。每季度大扫除、大消毒1次。

4. 对病牛舍、产房、犊牛预防室及隔离牛舍,每天应进行清扫及消毒。

5. 奶牛发生烈性或疑似烈性传染病时,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防疫、检疫机构报告,并主动采取隔离、封锁、消毒和注射等应急措施。当该传染病终止后,经彻底消毒,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,方可解除封锁。

6. 场外附近发生烈性或疑似传染病时,应立即采取隔离、消毒等措施,防止传染病的传入。

7. 引进奶牛时,必须从非疫区引入,并应持有当地法定单位的健康检验证明。运牛时,应有车船消毒证。运入后,经一定时间(两个月左右)隔离观察和检疫,确定无传染病后,方可合群饲养。

8. 严禁调出或出售传染病患牛和隔离、封锁区解除前的任何牛只。

9. 奶牛场全体员工,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,发现结核病、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病患者,应及时调离生产区。新员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。

10. 奶牛场内不准饲养其他畜禽。禁止将市售畜禽及其产品带入生产区进行清洗、加工等。

11. 每年定期进行大范围灭蚊、蝇、虻、蠓等吸血昆虫及灭鼠活动,以降低昆虫及鼠带来的损害。

三、免疫措施

1. 每年5月或10月全牛群进行一次无毒炭疽芽孢菌的免疫注射,免疫方法参照疫苗使用说明书,免疫期为1年。

2. 全牛群每年进行2~3次口蹄疫疫苗的免疫注射,免疫方法参照疫苗使用说明书。

3.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和省、市区(县)各级防疫部门有关接种防止其他传染疾病疫苗的规定,以预防地区性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。

4. 结合本场以往的奶牛发病史,应及时接种相应的疫苗,如气肿疽疫苗、出血性败血症疫苗等。

5. 当牛群受到某些传染病威胁时,应及时采用经农业部或省、市兽医药政部门批准的生物制品,如抗炭疽血清、抗气肿疽血清、抗出血性败血症血清等进行紧急接种,以治疗病牛和防止疾病进一步扩散。